众人拿过那村约。
这映入眼帘的第一条便是。
凡莲花村民皆要遵守本村约,违者将没收所有财产,并退还村里补助的粮食,逐出村落。
仅是这一条。
便是让不少人望而却步。
李毅知道。
这些看客当中,不少人是流氓泼皮。
整天游手好闲。
听闻李毅这里能吃肉粥,便是想过来蹭吃蹭喝。
不曾想,李毅居然制定了村约,这便是让他们瞬间畏缩了。
他们之所以会畏缩,便是因为这村约并非是一般的口头约定。
乃是村落之间,具有法律效益的东西。
古代不比现代。
由于县衙的影响力有限。
村落之间,更多的乃是自治。
县里只需要将自己的政策宣讲到位,对各个村落的赋税征缴到位,便不会过多参与村落的治理当中。
县里和镇上,通过任免村长,来掌控村落。
而村长,则是村约的制定者。
在村子当中,拥有绝对的话语权。
这也是王冲费尽心力想要连任村长的原因。
所以,李毅所摆放出来的村约,并非是什么废纸。
只要将人的名字写上去,那便是具有效力的。
即便告到县里,也要按照村约行事。
随着众人渐渐往下看去。
这村约的内容更是让他们觉得莫名。
按照以往他们所熟悉的村约。
绝大部分都是村长为了自身利益或者家族利益所设定。
就像是王冲那样。
但李毅这个村约,却更多的是为了村子所设立。
例如第三条,所有村民都有保卫村落的义务。
第五条,所有村民都要义务参与村中劳动。
虽然大家都奉行,多劳作多吃,少劳作少吃,不劳作不吃的原则。
但将这写在村约之上。
这还是头一遭。
同时,大家还现。
李毅所制定的这将近三十条村约。
都是要求村民对村子所要承担的义务。
同时,其中也有绝对不允许村民做的事情。
过来围观的百姓原本兴趣还算是浓厚。
但看见李毅所制作的这村约全是要求之后。
便是退到一边骂骂咧咧起来。
“制作这莲花村村约的人,莫不是蠢货吧。”
“就是,想用一顿肉粥,让我给村子卖命,那也是太看不起我了。”